僱主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或持有公司機構合約,證明受聘於香港;
1. 以聘用每一名外籍傭工計算,僱主家庭入息必須不少於每月HK$15,000
- 最近6個月入息證明;
- 最近期之稅單副本;及/或
- 提供經濟證明以支持有足夠經濟能力支付整個聘用合約期。
2. 若其中一方僱主不能提出入息證明,必須由另一方提供:
- 最近期之稅單副本;及
- 結婚證書副本(例如夫婦關係遺失結婚證書,可用子女出世紙用作佐證),或出世紙副本(證明父母與子女關係)。
申請外傭所需提交文件
- 香港身份證副本 (如未領有香港身份證,需付上護照及簽証副本);
- 住址證明 (如差餉、水費單、電費單、電話單…);
- 公屋申請人須提供房署證明文件;
- 家庭成員資料 (英文全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或出世紙號碼);
- 如申請人代父母或家人聘請家傭,需出示家庭關係證明書及附加保證書宣告負擔相關支出;
- 如家中已聘有外傭,須遞交家傭身份證、護照副本及僱傭合約。
為外籍傭工提供住宿地方
外傭在港受僱期間必須為合約內訂明的僱主工作,及於僱主的住址同住,僱主須給予外籍傭工合適和合理的私隱住宿地方。
僱主有責任向外籍家傭提供: